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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川区微企孵化平台运营绩效奖励评比最高可获20万元
来源: 暂无 发布日期: 2020-11-29 浏览量: 387

今日合川网11月17日16时28分讯(记者 刘婷)目前记者从区工商分局得到一个好消息,我区2017年度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评比奖励即将开始。为更好地贯彻区府“三计划一行动”,助力微型企业持续发展,促进微型企业孵化平台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市财政局、市工商局、市中小企业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渝财产业〔2017〕189号)和市工商局《关于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渝工商发〔2017〕22号)精神,我区决定对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进行评比,并给与一次性奖励。 据了解,此次评比将对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微型企业孵化园给予2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;对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微型企业特色村给予15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,对综合评分第二名的微型企业特色村给予10万元奖励。 具体评比范围:合川区8个市级或区级微型企业特色村和合川区5个市级或区级微型企业孵化园。 评比条件 (一)微型企业特色村条件 1.入驻享受创业补助微型企业30户以上,且成活率不低于70%。 2.微企村应有规范的发展模式。 3.微企村的微型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,守法经营。 (二)微型企业孵化园(创业街)条件 1.入驻享受创业补助微型企业30户以上,已孵化的微型企业应存活1年以上,且存活率不低于70%。 2.有健全的管理服务机构和完善的帮扶制度,在场地租金优惠、创业指导、市场营销、融资贷款、代账服务、产品推介、法律维权等方面,提供高效便捷、质优价廉的服务。 3.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。 4.入驻的微型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,守法经营。 三、评比数量 全区共评选运营良好的微型企业特色村2个,孵化园(创业街)1个,若实际数量不足,以实际个数为准。